丰财园在线浙江讯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宗教部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指导帮助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管委会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指导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完善各项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报民宗部门备案,开立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建立了支出审核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范。规定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定期核查更新;必须按规定接受捐赠,向捐赠者出具有效收据;必须按季度向民宗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向信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等。
指导各场所普遍成立由负责人、会计(兼职会计)、出纳三人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专门负责场所财务工作。义乌还规定单笔2000元以下支出由管委会主任决定,2000-10000元的支出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并经2/3以上成员同意后支出,1万元以上还要以适当方式听取穆斯林群众的意见,有效地堵住了管理漏洞。
为提高管委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各地每年都举办1-2期的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阿訇培训班,学习《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了管委会依法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浙江省加强伊斯兰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
2012-07-04 10:51 来源: 丰财园在线
编辑:AdminLi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