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
2016年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7个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和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张德江: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决定将这个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工作人员: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