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湖南省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大力推进佛教教职人员颁证工作。截止目前,共颁发证书681份,覆盖全省14个市州,基本完成佛教教职人员首批颁证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抓好部署动员。省民宗委把做好佛教教职人员颁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下发文件通知,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员,组成专门工作组督促各级相关部门抓好佛教教职人员颁证工作,提出颁证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甄别身份,明确颁证范围。结合实际,湖南省对颁证人员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和材料审核把关:一是经省佛协认定、原省宗教局备案的人员;二是认定备案时,因材料不合格,暂未认定备案,重新按程序经省佛协审查认定、并报省民宗委备案的人员;三是符合认定备案条件的漏报人员及新来我省人员。
三、强化责任,发挥佛协作用。省佛协设立专门班子,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各地佛协对属地人员严把颁证第一关。同时,严格按证书编号规则,对所发证书进行编号,确保颁证工作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