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教职人员基础信息网上查询的实现主要针对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二是一些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三是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因其具有的深厚文化底蕴客观上也为发展旅游事业作出了贡献。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需要的场所,旅游和经济不是其主要社会功能。本次下发的《意见》明确指出了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着的认识偏差,并作出了政策规定,从这个角度而言,该文件对于正确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宗教界权益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