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线青海讯 近日,青海省黄南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藏传佛教寺院僧尼学习制度》,从组织领导、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建立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七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促进藏传佛教寺院僧尼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个管理原则。
《制度》规定,藏传佛教寺院僧尼政策法律学习由各县统战部、民宗局负责,统一制定学习计划,乡镇党委、寺院管理局、管理处和寺院民管会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策、国家法律、宗教管理法规等方面。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辅导讲座和僧尼自学的方式进行。寺院民管会对僧尼学习情况要有记录,僧尼要有学习笔记,每年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据悉,学习时间为每月20、21、22日,集中组织僧尼开展学习活动,让大家在最短时间内学习到相关政策和制度。
青海省黄南州制定《藏传佛教寺院僧尼学习制度》
2013-04-14 08:43 来源: 丰财园在线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