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赤林表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他强调,继续推进寺庙管理创新,完善寺庙“六建”,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落实好“九有”、“一覆盖”、“一创建”、“一教育”、“一工程”等措施,构建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发挥好佛教协会和西藏佛学院的作用,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