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宗教局的部署,两年来,在云南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分和宗教集团的努力下,该省宗教教职职员认定存案专项工作现已顺利完成。去年底,省、州(市)、县(区)宗教工作部分分别对下属宗教集团直管的或辖区内的宗教流动场所财务监视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结果显示,通过开展财务监视治理工作试点,宗教流动场所的财务治理规范化、轨制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另悉,通过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云南省宗教教职职员参加社保的比例进一步进步。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宗教教职职员中共认定存案3044名佛教教职职员(其中汉传佛教教职职员842名,藏传佛教教职职员1993名,南传佛教教职职员209名),240名道教教职职员,1329名伊斯兰教教职职员,21名天主教教职职员,822名基督教教职职员,认定存案率达85%。
2010年,全省选择了46个有一定代表性的宗教流动场所进行财务监视治理专项工作试点。截至2012年底,按照自愿原则,宗教教职职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达到89%,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68%,符合前提的教职职员基本纳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宗教教职职员的笼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