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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

2012-08-27 10:01 来源: 丰财园在线

宗教改革: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国务院7月30日向国会递交了《2011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该报告称,2011年中国宗教自由状况出现“明显恶化”,并再次把中国、缅甸、厄立特里亚、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乌兹别克斯坦等8个国家列入“特别关注国”。

    事实上,美国发布《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做法一直遭到许多国家的批评,我国政府也多次申明,“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中国宪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历来坚决反对美国等西方势力企图借宗教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为什么中美两国对于我国的国内宗教信仰自由看法的差距如此之大?为什么美国屡次三番地批评指责我国的国内宗教事务?显然,除了国际政治斗争谋略和手段等因素外,还存在着认识和观念问题。笔者认为,美国政府及媒体对我国宗教状况的认识存在着“时代错位”的问题,忽视了中国宗教所处的社会转型的时代特征和管理创新的建设阶段,用美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标准来要求中国宗教“削足适履”,往往导致过度关注问题细节,忽视稳步推进的主流和大局。因此,在美国发布的宗教自由报告中,几乎没有反映我国宗教的进步态势,却侧重例举了突出问题。

    具体来说,看待、评价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一定要放在现代化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离开这个大背景,简单直接地比较,就无法真正理解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依然处在一个尚未完成的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之中。尽管从辛亥革命算起,这个转型已持续超过100年。因此,今天,我国宗教发展的重大特征都应该从时代转型这一特点来理解和定位。

    实际上,看看英国、法国、美国、俄罗斯、日本这些世界强国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也大都超过了100年。以美国为例,1776年的《独立宣言》虽然宣告了建立一个新共和国的目标,但直到1865年南北战争之后,美国才废除了蓄奴制,实现了黑奴的人身自由。其宗教自由所经历的过程则更长,政教分离的原则在实践中受到一次次考验。围绕着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多元竞争和宗教保护等问题的争论至今未休。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文明古国而言,宗教适应现代化转型的路径与方式必然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重大差异。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事业发展的主流是适应转型,我国宗教信仰自由实践的大局是管理创新。从1982年中央制定下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号文件)到1991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6号文件),从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有关宗教的规定到2005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可以看到,我国宗教工作总体上向着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方向推进。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为宗教信仰自由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为适应宗教的现代化转型准备了必要的制度条件。只有看到这些重大成就和根本转变,才能够客观理性地对我国的宗教状况作出评判。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宗教情况差异极大,在具体的宗教管理实践上探索出的创新模式也是各具特色。这些宗教管理创新以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顺应了基层社会宗教快速发展的形势,有效降低了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当然,面对一些新的复杂宗教现象,也还需要有更为深远的视野和变革的精神。

    总之,从适应转型和管理创新的视角来看我国的宗教状况,就应该多一份理解,少一份指责;多一份沟通,少一份批评;多一份协助,少一份唾弃。俗话说,不怕慢,就怕站。只要主流向前涌动,大局稳步推进,我国宗教在现代化转型中所呈现出的多彩多姿和蕴涵的巨大能量将令世界上的“旁观者”惊叹不已。

编辑:叮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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